专题专栏Self-regulation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构建“一二五”工作机制 创新辖区安全生产“立体化”监管模式

2024-09-1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构建“一二五”工作机制,形成预防在前、责任明确、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立体化”监管模式,筑牢织密安全生产监管防线,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筑牢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底线

一是强化政治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青岛金融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会议,统筹规划安全生产年度重点工作,分析研判风险形势,安排部署应对举措。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强化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牢牢把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至上”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三是筑牢风险底线。有效联动应急、公安、消防、协会、机构等各方力量,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紧紧筑牢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防护底线。

(二)压实“两个责任”,形成行业监管与机构主体同向发力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一是成立局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机关各部门、监管支局以及局管社团组织作为成员单位,统领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指定打非处(稽查处)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牵头部门,各机构监管处负责所监管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局管社团组织在职权范围内发挥辅助监管作用。三是明确监管支局职责。压实监管支局属地责任,负责辖区银行业保险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时,结合机构改革进展逐步将安全生产职能下放给监管支局。四是加强横向联动协作。加强与青岛市安委会、公安局治安支队、消防救援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凝聚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2.持续压实银行保险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导机构认真落实“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构建责任明确、运行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各机构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建立完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牵头部门统筹协调、责任部门及基层网点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完善制度流程。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理顺内部运行流程,压实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时间表、任务图、工作清单,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明则、人人守则。三是细化管理措施。将安全管理与日常经营、金融服务紧密结合,不断细化安全管理措施,切实保障资源配备,定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两打两抓”防控机制,做到风险防控打早、打小,安全管理抓长、抓常。四是严格追责问责。督导机构将安全生产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完善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并严格执行,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及时严肃问责,有效发挥激励约束机制的倒逼作用。

(三)贯通“五查机制”,构建安全生产全面防控网络

一是联合检查,注重权威性。与市公安局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每年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开展安全大检查以及安全评估,持续提升监管合力和工作实效。

二是专项检查,注重专业性。每年以正式立项方式开展银行保险机构安全专项检查,发挥现场检查的“尖刀利剑”作用,以查促改、以查促治,以点带面、督导全面。

三是日常督查,注重长效性。将安全管理融入机构日常监管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检查嵌入各项机构现场检查,形成业务检查与安全生产检查联动。同时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机构进行突击巡查,督导机构将安全管理要求落在经常、落出实效。

四是机构自查,注重主动性。严格压实机构的主体责任,充分调动机构积极性,督促机构不断加强安全领域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流程优化、责任落实以及资源保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五是自律检查,注重自治性。指导青岛市银行业协会和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建立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自律检查机制,成立专家组,按季度开展安全自律检查,在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的同时,有效缓解监管资源不足的矛盾,达到行业自我管理效果。

二、工作成效

通过安全生产“一二五”工作机制,充分调动监管处室、监管支局、银行保险机构、行业协会等各方积极性,发挥多方资源优势,构建起“点-线-面”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立体化”监管体系。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近年来,辖区银行业保险业未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

(一)实现检查全覆盖

在安全生产“五查”工作机制下,检查覆盖辖区所有机构类型和城区、县域所有行政区划。2020年以来,我局与公安机关联合对950家(次)银行保险机构开展了安全检查督导,对13家银行保险机构立项开展了安全保卫现场检查,对22家机构开展了安全巡查,对22家机构开展了安全保卫稽核调查;银行业协会和保险行业协会累计对125家(次)银行机构、25家(次)保险机构开展安全生产行业自律检查。

(二)推动整改无空白

对于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督促机构“即查即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近年来,通过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安全巡查等方式共检查机构网点107家,发现并通报整改安全问题601个,推动机构完善安全生产制度5项,完善增加安全设施310件,追责问责200余人,指导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自律检查机构网点150个,发现通报问题307个,有效实现闭环管理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问题没查清不放过、措施没落实不放过、隐患没整改不放过。

(三)构建管理长机制

整改具体问题的同时,注重系统查找管理漏洞、制度缺项,及时完善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辖区120余家银行保险机构负责人牵头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统筹本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全生产纳入机构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建立机构内部自查、巡查、检查机制。建立季度、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和安防消防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机制,保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下步举措

(一)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强化央地协同,积极构建部门协同、联防联治的常态化管控模式,定期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安全评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重要时点安全检查。强化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和“双随机”要求,建立银行保险机构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措施整改“双台账”,实现各类型金融机构检查全覆盖、各县域检查全覆盖和安全评估不达标、安全隐患机构检查全覆盖的“三个全覆盖”。严格问责问效,针对风险隐患多、整改不到位的机构,通过监管约谈、监管意见书、行业通报、行政处罚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

(二)构建安全生产监测体系。按照“一机构一档案”“一地区一档案”原则,分机构、分区域全面摸排并动态掌握辖区银行保险机构安全生产风险情况,精准绘制金融机构安全生产“风险地图”。通过联合检查、督查巡查、机构自查、群众举报等多渠道完善安全隐患风险数据库。加大信息科技技术应用,建立完善智慧监控平台,强化安全生产多级监控报警联动,实现实时监控、智慧预警、风险预判、及时处置。

(三)完善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强化主体责任,督导机构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健全安防、消防常态化巡查巡检、重大隐患整改治理预防机制,切实做到“预防在前”。发挥专业力量,加大安责险应用,鼓励专业保险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治理,开展专业预防性保护。加大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发挥“报、网、端、微”多个平台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讲培训活动,共同构建金融安全教育宣传网。